3月14日,财政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做的《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正式发布。2022年,中央财政将增加45亿元资金,用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安排170亿元,增长42.9%。
根据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,2022年,持续改善生态环境,推动绿色低碳发展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00亿元、增加25亿元,进一步增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支持城市。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37亿元、增加20亿元,以长江、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。继续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。保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,强化源头防控、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。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。阶段性减按15%税率征收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,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污染防治。
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。2022年,加快建立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、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992.04亿元、增长12%,引导地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安排170亿元、增长42.9%,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。支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,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。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。
同时,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。坚持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协同推进,把握好节奏和力度,循序渐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。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。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,推动工业、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。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,推进绿色低碳产品采购。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。促进优化能源结构,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,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。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,鼓励企业增储上产。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。
报告还指出,2021年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。增加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规模,新增20个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支持城市,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9.1%。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。支持20个示范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。通过竞争性评审,支持10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、1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2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。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扩大范围。支持三江源、大熊猫、东北虎豹、海南热带雨林、武夷山等首批5个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和建设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