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上风电1510万千瓦!福建省“十四五”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出台
日前,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《福建省“十四五”能源发展专项规划》的通知。十四五”期间有序择优推进《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》内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建设,新增开发规模1030万千瓦。重点推进福州、宁德、莆田、漳州、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,“十四五”期间增加并网装机 410万千瓦,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,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。
坚持“多元发展、节约优先、清洁低碳、以人为本、改革创新”的原则,着眼于支撑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要求,统筹考虑福建省能源资源禀赋及发展潜力,提出“十四五”我省能源发展规划目标:一是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。至2025年福建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00万吨标准煤。清洁能源比重从28.1%提高到33.6%。2025年福建省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48.2%、石油18.2%、天然气6.2%、非化石27.4%(含核、水、风、光、生物质)。二是电源结构进一步合理。预计2025年全省用电量3300~3436亿千瓦时,年均增长5.9~6.7%;用电最高负荷5600~5815万千瓦,年均增长5.8~6.6%,需求侧响应幅度达到最大负荷的5%。人均综合用电7667千瓦时,其中人均生活用电1650千瓦时。2025年全省电力规划装机达8500万千瓦,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55.8%提高至58.5%。三是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。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。至2025年,福州、厦门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,其余城市初步建成“结构合理、安全可靠”现代配电网,全部乡镇实现变电站布点电气全覆盖。四是碳减排力度和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加大。2025年,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幅度及碳排放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。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小于305克/千瓦时,综合厂用电率小于5%。建立源网荷储良性互动的市场机制,挖掘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潜力,争取构建占年度最大负荷5%的可中断、可调节多元负荷资源库。
点击这里了解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