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各地“十四五”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目标统计
根据数据显示,至“十三五”末(2020年),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1087万千瓦。其中,江苏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681.6万千瓦,占全部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62.7%;广东省位于第二,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12.5%;福建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为9.4%;辽宁、上海、浙江、河北、天津、山东的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合计约为15.5%。
1月2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现代能源体系规划》提出,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,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,重点建设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。由此可以看出,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将海上风电视为“十四五”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,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,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。
据统计,截至2022年6月中旬,我国共有9个省(区、市)通过文件形式公布或征求过“十四五”海上风电的具体发展规模相关意见。另有1个省份通过非正式下发文件的形式,透露自身的“十四五”海上风电发展规模。为方便读者参考,本文对各省(区、市)“十四五”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整理与汇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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